看完一本名著后,你有什么領悟呢?此時需要認真地做好記錄,寫寫讀后感了。怎樣寫讀后感才能避免寫成“流水賬”呢?下面是由小編帶來的有關《發(fā)條橙》讀后感5篇,以方便大家借鑒學習。
最開始看到發(fā)條橙這個名詞是在快樂男聲的選秀上,覺得這個組合的名字很特別,主唱也特有范兒,俗人的下一步驟當然就是百度搜索了“發(fā)條橙”。結果搜索出來的確是一部電影,看著大家的評論很高我就看了小說,接著看了電影。
小說與電影中也體現的大悲憫色彩讓我感觸比較深。作品是站在高一點的角度往下看的,看到的好人和壞人都是可憐人。小悲憫只同情好人,大悲憫不但同情好人,而且也同情惡人。編造一個苦難的故事不算什么難事,但那種非在苦難中煎熬過得人才可能有的命運感,那種建立在人性無法克服的弱點基礎上的悲憫,卻不是能夠憑借才華編造出來的。
只描寫別人留給自己的傷痕,不描寫自己留給別人的傷痕,不是悲憫,是無恥;只揭示別人心中的惡,不袒露自我心中的惡,不是悲憫,是無恥。只有正視人類之惡,只有認識到自我之丑,只有描述了人類不可克服的弱點與病態(tài)人格的悲慘命運,才是真正的悲劇,才有可能具有“拷問靈魂”的深度和力量,才是真正的大悲憫。
相對于使這個小說名揚四海的電影來說,我更喜歡小說。不光是因為小說開始作者自己對小說理解的表達。更重要的原因是主人公在“我真的痊愈了!”之后的成長轉變。
原書共計二十一章,而二十一是人類成熟的標記,至少過去曾經是,因為人到二十一歲擁有選舉權,開始承擔成年人的責任。主人公在第二十一章長大了,遂厭倦了暴力,承認人的能量用于創(chuàng)造勝過用于破壞。無謂的暴力是青春的特權,因為青少年能量充沛,卻沒有從事建設性活動的才能。其精力必須通過砸電話亭、撬火車鐵軌、偷竊并破壞汽車來發(fā)泄,當然,摧毀人命是更令人滿意的活動啦。
然而,總有一天,暴力要被看做年少氣盛的產物,令人生厭,是愚昧先知者的急智。小說中的小流氓幡然醒悟,人生應該有所為……結婚生子、使世界這甜橙在上帝的手中轉動,甚至有所建樹,比如說作曲。這位長大的青年頗為羞愧地回頃著自己肆意破壞的過去,他需要有迥然不同的未來。
由于人在定義中就被賦予了自由意志,可以由此來選擇善惡。只能行善,或者只能行惡的人,就成了發(fā)條橙……也就是說,他的外表是有機物,似乎具有可愛的色彩和汁水,實際上僅僅是發(fā)條玩具,由著上帝、魔鬼或無所不能的國家(它日益取代了前兩者)來擺弄,徹底善與徹底惡一樣沒有人性,重要的是道德選擇權。惡必須與善共存,以便道德選擇權的行使,人生是由道德實體的尖銳對立所維持的。
《發(fā)條橙》喲啊我明白的是一個事物想要非惡即善,這是很難的,世界、人生都是如此。
關于人性本善還是本惡的問題,自古以來一直爭論不休。比如小時候打開電視看見某個角色我們經常會問,這是一個好人還是壞人。后來慢慢發(fā)現哪里有純粹的善惡好壞之分,每個人都是立體的,善惡好壞取決于評判人的立場和角度,而其本身也是社會化的產物。
王陽明有言:“無善無惡心之體,有善有惡意之動,知善知惡是良知,為善去惡是格物?!逼鋵嵜總€人都應該有一種自由,一種無論善惡都可以自由選擇的自由,當然選擇自由代表的也是后果自負。為此,必然會存在一種社會管理體制、法律教化等去規(guī)范社會秩序,而本書中的強權教化手段很值得探討。
毆打教師模樣的老人,欺負流浪漢,跟比利仔的團伙互毆,偷車,搶劫,滿嘴謊言粗話,闖進作家家里,毆打作家,強奸他的妻子,跟不到10歲的女孩發(fā)生關系,失腳踢死了貓夫人……書中的阿歷克斯可謂奸淫擄掠無惡不作,雖然那時他只有15歲。
但他本身又有很多矛盾的地方。比如他懂得欣賞歌劇,音樂。即使后來在治療期間,他也對醫(yī)生說“音樂是無罪的”。
“生命是何等奇妙,”布萊諾姆大夫很神圣地說,“生命的歷程,人類的生機,誰又能真正懂得這其中的奧妙呢?布羅德斯基大夫真是一個偉大的人,你眼下感受到的,任何正常健康的人都會有同感,每當看到邪惡橫行、打砸搶燒,誰不會覺得惡心呢?治療正在把你變得正常,把你變得健康。”
“你今天下午覺得惡心,”他說,“是因為你正在康復,如果你是健康人,你對暴行就會自然覺得恐懼和惡心。你正在康復,如此而已。明天這時候,你會康復得更好的?!?/p>
治愈后的阿歷克斯可憐嗎?他喪失了選擇的權利,當他遇到暴力等類似事件后,不再反抗,甚至要跪舔別人的鞋子以求得原諒。當他聽到自己喜歡的歌劇音樂時,他會感覺非常惡心。他原來是有血有肉的人,可以肆意發(fā)泄心中的惡,而如今,他變成了冷冰冰的工具人,變成了一個上了發(fā)條的甜美橙子。
自由意志是向善還是向惡的?當自由意志和社會教化之間發(fā)生沖突,應該如何選擇?用暴力去壓制暴力是否正當呢?我想,書中監(jiān)獄牧師的一句話表達了作者的意圖:“善良是來自內心的,善良是要人去抉擇的。當你無法選擇時,你也就不再為人了?!?/p>
先說,我是沒看過電影的。對“發(fā)條橙”的印象最早來源于大學時代,某個“奇怪”的學弟用電影的封面做微信頭像。來龍去脈很模糊了,但由于他的“奇怪”,使我對發(fā)條橙產生了興趣,在心里種草,覺得等有時間,一定要看看。
這一等就是十年。
現在讀完《發(fā)條橙》的給我的震撼并不大,里面有各種反烏托邦作品的影子,只是作者加入了一些自由的無政府主義者的反面細分,討論了政治的虛無,功利主義和自由至上主義都不是生活的出路,和我剛讀完的《公正》里面康德、羅爾斯的“有基于理性的選擇權時,才是完整的人”的觀點相呼應;也讓我想起《第三帝國的到來》里那脆與當時的社會混亂之影射,算是對上個月讀的內容內化有幫助,從這方面講,讀這本小說恰如其時。
但為何不是更早讀呢,嗯?
2009年,新聞學專業(yè)的我,當時正在激情滿滿地搞著“校園電視臺”。創(chuàng)臺的提議是院系老師提出的,想播報一下學校新聞、豐富同學校園生活。創(chuàng)始人學長挑中了當時看起來很活躍的我,電視臺按照校方建議取名叫:“萌芽”。但到了第二年我接管之后,萌芽開始走向了歧路——與校方逐漸脫軌。內容逐漸天馬行空、不關注校方所謂的擋癥和學術,更關注電影音樂和校園八卦,甚至錄制了類似《康熙來了》那種“底線”略低的綜藝節(jié)目,以至于多次被學校禁播。現在回想起來,我整個人從態(tài)度到行為上都是典型的反叛少年,那時候,反叛是一種迷人的事情。
學弟2010年入學,比我小一屆。帶著熱情加入“萌芽”,我能發(fā)現他略顯木訥的表情背后有著不同的思考,難以名狀,只是覺得氣質符合我臺,就收了進來。上學期間不能說有多親近,但多少和諧。
畢業(yè)后學弟來到深圳實習,我推薦進了我們欄目,他還是那個內向、不善于表達的他,而我已經自詡深諳職場了,那個階段看他,倒沒多么喜歡了,只是覺得他是個不適應社會、不善于處理職場關系的“問題青年”,還在單獨吃飯的時候對著他大講特講他應該如何轉變、如何適應這個“正常”的社會,那是2014年左右的事情了。
今天讀完發(fā)條橙,第一時間就是打開了學弟的朋友圈,并不意外地發(fā)現,他是朋友圈里為數不多稱得上有趣的人,熱愛旅行、攝影、文學影音,對世界有著自己的理解,他不是異類,他才是那個情感豐富、認真生活、探尋意義的正常人,是那個不遠被早早擰上發(fā)條的橙子,看上去沒有其他橙子表皮光亮合群,是因為他把力氣用來擺脫發(fā)條,而不是保養(yǎng)橙皮罷了。比較起來,我青春里的叛逆就像無根野草,不知道在反叛什么,沒有理論基礎亦無訴求,單純想酷而已,相形見絀了。
說實話,我不是很理解當今人們閱讀的解讀膚淺化,寫暴力,你就只能看到暴力,寫,你就只能看到。
事實上,《發(fā)條橙》中的暴力因素是完全為作品主題服務的。作者把這個未成年的男孩塑造成了一個超級壞蛋,并且并不打算為他申訴:他父母善良,受優(yōu)秀教育,個人又聰明,還熱愛聽古典音樂,他的暴力因子是埋在他骨子里的,而非外界的潛移默化。這好像是在向我們強調,這個人就是個壞蛋,是他天性如此,或者是因為他年輕造成的毀壞愿望無處發(fā)泄。(在這里我認為后者有辯護之嫌,作者似乎對青少年的犯罪顯得太寬容。不過也可能是因為當時資本主義世界的精神狀況正處于空虛之際吧,這不能歸咎在孩子身上。)這就為后來的哲學思考拓寬了更深的意義——一個極端的例子,在幾乎沒有原諒理由的極惡下,將它強行改造成善就是對的嗎?
如果一上來就寫主人公被改造的過程,他被審判的過程,而不去渲染他的暴力、他的大惡,我想作品的深刻性會大打折扣,正如作者所說,最寬容的讀者都會不滿。正是前面的描述讓我們意識到亞歷克斯是多么的無所不為,多么壞的一個超級惡棍,他的思想又有多么無可救藥。而這,讓選擇變得更加困難。他是個壞蛋,是否能違背他的意愿讓他成為一個好的不能再好的人?
也就是,極大違背了自由意志的體制,即使能保證安定、和諧,這樣的體制到底有意義嗎?我們面對著一個極其荒誕的選擇:一個窮兇極惡的罪犯,我們是殺了他,還是將他改造成“被迫”無害的合法公民?是否后者比前者更為過分呢?伯吉斯則向傳達了這樣一種觀念,即使是罪犯,政府也不能干預他們思想的自由,道德選擇的權利比被對社會穩(wěn)定有利的善良更重要。
我們不禁想:我們是否可以用惡對待別人的方式來對待惡人?我們憑什么有這樣的權力?善的意義何在?如果沒有選擇的前提,善是否就毫無意義?用辯證的范疇思考,正是惡使善成為善,沒有惡的存在,善也不再是善。這二者沒有一個可以脫離對方而獨立存在。我與作者的觀點是一樣的。
這意味著,即使冒著動亂的危險,即使那些人有可能危害更多的人,我們也不可以剝奪他們的自由意志和選擇權利,我們不能將機械的道德理論套用在活的機體上。當我們這樣做時,我們不是在保護人類的大多數,而是將整個人類推向了屈辱的高臺,在這里,人類的自由意志不值一提。這樣的強制選擇否定了道德選擇和自由存在的價值,取而代之的,在這套理論里更為重要的是安全、和諧、穩(wěn)定。但自由,尤其是思想自由恰恰是人類活著的理由。可以說,這是人類的尊嚴。
發(fā)條橙講述一個大惡人干盡壞事后被隊友出賣,落入監(jiān)獄,后來通過新方法改造后使得他一干壞事或聽音樂便渾身難受,像孫悟空聽緊箍咒的感覺,后來被人利用,放使他難受的歌讓他受不了跳樓,沒死,卻出奇不再對壞事惡心了。但最后覺得創(chuàng)造比破壞有意義,最后從良。
書本想表達的是,人若只能行善,或只能行惡有時比既能做好事又能做壞事還要壞,即便他大多數時候想做壞事,強調了一個人的自由意志。作者:只能行善,或只能行惡的人,就成了發(fā)條橙——也就是說,他的表面是有機物,似乎具有可愛的色彩和汁水,實際上僅僅是發(fā)條玩具,由著上帝,惡魔或無所不能的國家(它日益取代了前兩者)來擺弄。徹底善和徹底惡一樣沒人性,重要的是道德選擇權,惡必須與善共存,以便道德選擇權的行駛。
我想,正是如此,道德才成為了道德——一種提倡而非強制的存在,并且道德標準總是在變化。實際上,是人們了解到惡不可能被根除,善不可能徹底。所以不必事事立法強迫人們遵守,實際上人是有這個能力的,特別是獨裁專政的時候。若真如此,則要么人人揭竿而起反"暴秦",要么人人成為發(fā)條橙。所以世界是默許惡的存在的,盡管不提倡,但又不能根除它,否則這個社會又形成了一個如同《 984》里描寫的社會,電屏無處不在,每個人都不是真正能交心的朋友,隨時會被捅一刀,哪怕是最親近最信任的人。不能說這是不存在的,歷史輪回,不僅歷史上發(fā)生過,現在竟也出現了這樣的"小社會"——磁暴步兵楊永信,打著戒網癮旗號,統(tǒng)治著"作惡的少年",使用用電擊"治療",同時對"病人"進行各種精神洗腦,其網戒中心被稱為是新時代的"集中營".比監(jiān)獄還殘酷?;蛟S是他也讀過《發(fā)條橙》,他用的方法和里面男主被治療所用的方法幾乎一樣,至少原理相同。從那里出來的少年大都變成一個個發(fā)條橙——畢恭畢敬,完全被控制,再也不敢碰電腦甚至作惡,幾乎絕對的善,全力表演,或是如男主那樣受不了作出極端行為。讀這書的時候恰是楊永信曝光的時候,讓我不禁想到他。
對自己要求再嚴格的人也會犯錯,圣人也會。但教育的潛移默化使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時候選擇善,偶爾作小惡——子曰:莫以惡小而為之,莫以善小而不為。試問幾個人能完全徹底做到?我同意善惡共存,善占絕大多數的社會是真正的和諧社會,而烏托邦,天堂,或地獄,是不可能實現的,否則,他就不叫烏托邦,天堂,或地獄了。
這本書我一口氣看完了,好看,畢竟男主做了絕大多數人不敢做的事,最后還吃了惡果從良了。如果有時間的話,我想科學上網,找到這部電影看看,畢竟我成人了,這也是一種自由選擇權吧。